【药品名称】: 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 |
【商品名称】: 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 |
【药品规格】: 1ml:5mg |
【药品成分】: 盐酸阿扑吗啡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中枢性催吐药。主要用于抢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;常用于治疗石油蒸馏液吸入患者,如煤油、汽油、煤焦油、燃料油或清洁液等,以防止严重的吸入性肺炎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皮下注射。成人:一次2~5mg;小儿按体重0.07~0.1mg/kg;极量:每次5mg。不得重复使用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①中枢抑制的呼吸短促、呼吸困难或心动过缓;②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;③昏睡、晕厥和直立性低血压等;④快速或不规则的呼吸、疲倦无力、颤抖或心率加快,以及中枢神经刺激反应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下列情况宜慎用或禁用:心力衰竭或心衰先兆,腐蚀性中毒,张口反射抑制,醉酒状态明显,已有昏迷或有严重呼吸抑制,阿片、巴比妥类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所导致的麻痹状态,癫痫发作先兆,休克前期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①皮下注射5~10分钟后先出现恶心、面色苍白、继而发生呕吐;②交叉过敏,对吗啡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,对阿扑吗啡也常过敏;③禁用于士的宁或误吞入强酸或强碱等腐蚀剂的中毒,因其可加重士的宁中毒的程度,以及使受腐蚀的食管损害加剧;④对麻醉药物中毒的病人,由于中枢已被抑制,本品常难奏效,甚至可能加重其抑制作用,故不适用;⑤为提高疗效,注药前应先喝水,成人250ml;⑥给药过程中可出现血清催乳素浓度降低;⑦阿扑吗啡遇光易变质,变为绿色者即不能使用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1022435 |
【生产企业】: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 |